“MBI”特大传销案告破!40余名骨干被抓 其中13人已获刑
2017年11月8日,上海警方会同全国多地警方对“MBI”特大传销犯罪团伙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共抓获40余名骨干人员。11月15日,鹰鉴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截止目前,其中13名传销骨干已经分别获刑。
图为上海警方抓捕现场
鹰鉴在判决书上看到,“MBI集团”通过互联网虚假宣传,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每次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购买该集团相关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M币”,从而获得加入资格,同时以投资有高额回报等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其间,新注册会员经老会员推荐加入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以所谓“静态收入”和“动态收入”为名,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并对推广者实行直推奖、对碰奖、领导奖等奖励,以此模式,在全国不断发展下线3万余人,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物。
2015年4月,被告人周某萍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群组推广的模式,以自己和女儿、丈夫及哥哥等人名义发展姚某萍、吴某花等24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吴某花经周某萍介绍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以其儿子的名义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发展黄某某、吴某等3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5年7月,被告人姚某萍经周某萍介绍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发展张某勤、葛某某等4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5年9月,被告人张某勤经姚某萍介绍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王某某、吕某等3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4年4月,被告人沈某娟以购买广告空间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群组的方式,发展陈某伟、蒋某勋、戴某燕等人20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5年10月,被告人陈某伟经沈某娟介绍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发展蒋某勋等14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5年12月,被告人蒋某勋经陈某伟介绍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发展许某某、陈某等4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5年8月,被告人穆某冬以缴纳会员费的方式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群组的方式,发展吴某、徐某某等7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7年7月,被告人张某加入MBI集团后,采用口头宣传的方式,发展王某、陈某某等300余人加入,并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管理奖等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取返利。
2018年8月1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上述各被告人提起公诉。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6月18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周某萍、吴某花等九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到缓刑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到七万元不等。
宣判后,周某萍、沈某娟不服,分别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近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二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鹰鉴还获悉,今年4月29日,该起特大传销案的另外4名传销骨干,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4年到1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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