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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庆云涉传销吸金判无罪 苗检将上诉

摘要:庆云公司负责人陈庆云、邹淑芬夫妻涉嫌以变质多层次传销吸金新台币79亿余元遭苗栗检方起诉,苗栗地院一审判无罪;苗栗地检署今天表示,将向台中高分院提起上诉。
         庆云公司负责人陈庆云、邹淑芬夫妻涉嫌以变质多层次传销吸金新台币79亿余元遭苗栗检方起诉,苗栗地院一审判无罪;苗栗地检署今天表示,将向台中高分院提起上诉。
          庆云股份有限公司于民国103年遭检调查获涉嫌以销售骨灰罐变相从事多层次传销事业,在全国招揽不特定人士加入,自民国98年起,吸收约10万多名会员,卖出17万3000余个骨灰罐,估计吸金达79亿2621万余元,经公平交易委员会举发,苗栗地检署依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将公司负责人陈庆云、邹淑芬夫妇起诉。
          检方调查,庆云公司主要模式及奖金制度是以骨灰罐为商品,入会须先缴1000元,再以4万6000元购买骨灰罐,始具“传销商”资格,可根据介绍他人加入会员件数晋升“处经理”、“督导”、“总监”等,并获推荐、分红等奖金。
          苗栗地检署指出,多层次传销事业其传销商的收入来源,应以合理市价推广、销售商品或服务,不得以介绍他人参加为主要收入来源,但庆云以每介绍1名会员,就可获奖金8000元,明显违反多层次传销规定。
           苗栗地院审理时,法官认定庆云公司贩售骨灰罐,售价并未明显高于同类竞争商品,且庆云确有寄送骨灰罐给会员,认定相关罪证不足,判决陈庆云夫妻无罪。
          检方表示,庆云传销商会员达10万多人,其中不乏社会新鲜人、退役军人甚至弱势原住民,受鼓吹而贷款购买高价骨灰罐,却将骨灰罐拿来种花、装糖果、甚至煮佛跳墙,可见为“虚化商品”。
          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魏廷勋指出,庆云涉嫌以“老鼠会”形式,鼓励会员“拉下线”获取奖金,并非推销实际商品,检方对俗称“老鼠会”之吸金案件认定标准,与公平会及法院历来见解相同,将请公平交易委员会提供意见,补足相关证据,再向台中高分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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