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破获“尚尊环球有限公司”原始股传销案
号称酒店短期内上市,向投资人推销股票
投资一半为原始股不可套现或交易,一半为电子股可套现
允诺可获得投资款10倍的利润
投资人发展下线还可获取利润,每发展一名投资人,可获得3000股电子股的奖励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曾书琼摄影报道)昨日,珠海市公安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近日广东、河北、广西三地公安机关联手捣毁一个新型传销犯罪团伙,该新型传销活动涉及广东、广西、河北、海南多地人数逾500人,涉案金额达6000多万元。
招募原始股为幌子搞传销
今年6月,嫌疑人蔡某在肇庆市德庆县以召开推介会的方式,向人推销“股票”。蔡某宣称,“尚尊环球有限公司”将于短期内上市,上市后投资人将获得投资款10倍的利润,投资款7000元为一份,每名投资人至少投资一份,其中投资款的一半为原始股,股价从1.5元/股到1.7元/股,购买后不能套现或交易。另一半则为电子股,价格为0.2元/股,股价只升不跌,可以卖出套现。
投资人购买所谓原始股后,还可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取利润,每发展一名投资人,可获得3000股电子股的奖励。投资人注入资金获取账号与密码后,只要发展下线成功,资金实时到账,投资人就能通过网站实时查询到资金的上升。这种手法立刻吸引大批人群加入。
肇庆警方调查发现,蔡某说的公司上市的消息纯属子虚乌有。投资人注入资金后,所谓原始股的账上资金迅速流入该组织上层人员手中。虽然投资人还能在网上查到原始股仍在自己“名下”,但原始股不能转让套现,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数字。此外,该组织的分红规则与传销手法一致,网络层级关系超过三层,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这个传销团伙网络组织的上线高层多集中在珠海。肇庆公安局立刻知会珠海警方要求协调联动破案。
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
警方侦查后发现,该团伙的最高头目为34岁的珠海人李某达,2011年4月,他利用自己在香港注册的“尚尊环球有限公司”作为犯罪道具,该公司加盟经营内地一间某知名快捷酒店,并在澳门设有办事处,用于让受骗投资人参观考察。接着,他指使罗某在珠海南屏制作网站,为投资人之间交易或查账使用。
自2011年4月以来,李某达以募集资金购买“尚尊环球公司”原始股为名义,组织蔡某等人采用召开推介会、组织旅游等方式欺骗群众,发展会员,并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为上线分红,网络层级关系超过三层,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涉及广东、广西、河北、海南等地500多人。
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即着手部署打击行动,抓获李某达、蔡某等犯罪嫌疑人6人,捣毁传销窝点4个。
新型传销更具欺骗性
昨日,珠海市经侦支队民警介绍,“传统的传销犯罪一般会采用诱骗、禁锢、洗脑等方式让受害人去吸引资金,很容易看出来是传销,但本案中,你只要没发现尚尊环球有限公司上市为虚假消息,就会误以为自己在正常的资本市场里交易,迷惑性大得多。”
警方表示,只要受害人被说服了,不需要组织集中洗脑,各自回家轻点鼠标就可以加入组织。但无论对方利用何种借口,只要发展下线超过三个层级,就能认定为传销行为。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类似这种发展下线就能赚钱的说法,不要轻信。
深圳现新信用卡诈骗方式专骗信用卡代还款人:
代还8万 套出1万卡就被挂失
骗子拿卡给代还款人,代还款人往卡内存钱
代还款人存完钱后,骗子同伙计算好时间,将银行卡挂失,使代还款人没有办法再套现
骗子同伙马上电话通知其撤离
这几个环节紧密衔接,时间必须精确到分,否则就很容易暴露
信用卡代还款,是一种方兴未艾的新业务,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种新业务也碰到了专业的骗子。最近,深圳就出现了一种利用时间差,专骗信用卡代还款人的新型诈骗方式。骗术中,骗子拿卡给还款人,代还款的人存完钱后骗子同伙计算好时间,将银行卡挂失,使还款人没有办法套现,然后骗子同伙马上电话通知骗子撤离。得手后,骗来的钱大家按比例分成。
昨天记者从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潘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代还8万只套出1万
本案被害人卢某某从事的是信用卡代还款业务。据其回忆:2012年8月下旬的一天,一名男子称要委托其进行信用卡代还,要往一张银行卡内还款8万元,双方谈好手续费。在核实并确保该卡不是欠费状态、能够在代还之后顺利刷还款项之后,他让一个熟识的朋友帮忙看着该男子,自己则拿了卡到附近一商业广场交给一名中介去找提供POS机的庄家还钱和刷卡。
本以为一笔手续费已经落袋,谁料在返回途中,卢某某突然接到该中介的电话称:已向该银行卡内还款8万元,但接下来准备套现时却出现问题,在顺利套出1万元后,该张信用卡就再也无法操作。
卢某某听后顿时一惊,就在此时,帮他看人的朋友也打电话来称那名男子急着要走。卢某某立刻告诉朋友该名男子可能是骗子,一定不能让他走。当他心急火燎地赶回去时,见该名男子已被朋友和保安员控制住,随后警察将该男子抓获。
该名男子即本案被告人潘某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进行信用卡代还款诈骗是经过专门培训的,甚至包括其作案后离开的时间也必须精确算好。
其作案的流程是:拿卡给还款人,还钱的人往卡内存钱,存完钱后其同伙计算好时间,将银行卡挂失使还款人没有办法套现,并马上电话通知其撤离。这几个环节紧密衔接,时间必须精确到分,否则就很容易暴露。
估算错误全盘皆输
当一切准备就绪后,潘某某的同伙就给了其被害人卢某某的电话和一张广发银行信用卡、人民币100元,并特地告知潘某某如果套现的人问该卡是谁的,就说是他老婆的。
潘某某与卢某某见面后,按他同伙教的与卢某某应对,待卢某某离去存钱后,潘某某就等电话,但一直没有电话,他只能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找借口准备离开。但这个估算晚了一分钟,被害人发现信用卡有问题,潘某某已无法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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