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发展下线25万余人 “帮扶农商贸”特大网络传销案 传销头目获刑
6月16,反传防骗热线获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传销案,公司创始人张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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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被告人张某、已决犯周某沫(另案处理)、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29号深华商业大厦某出租室成立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已决犯朱华(另案处理)协调下,周某沫与已决犯肖某进行合作,后肖某成为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并陆续招聘已决犯薄某坤、陈某、于某、徐某加入该公司成为骨干。
2016年11月,张某注册成立深圳市双创帮扶便超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负责处理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善后事宜。2017年3月,张某从深圳市双创帮扶便超连锁发展有限公司离职。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网上使用“亚粮储商品积分交易平台”,建立“帮扶农商贸”的网站,使用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打着“中国双创联盟工作委员会”的旗号,以各种名目、噱头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通过发展下线作为计酬依据,以高额收益引诱他人参加。具体模式为:客户需交人民币1000元、5000元、10000元购买初级、中级、高级课程,便能成为“帮扶农”的会员,购买的金额便成为“帮扶农”的积分,然后就可以向其他人推广,发展下一级会员就可以提成下一级会员购买金额的10%,发展下二级会员就可以提成下二级会员购买金额的5%,以此类推。
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深圳市帮扶农商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下线总人数为250153人,层级数为59层。
2019年10月12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组织、领导以推广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会员的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近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张某系从犯、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其他辩护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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