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公安部等四部门:坚决铲除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组织
摘要:从8月15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四部门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ld
从8月15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四部门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虚假招聘传销屡见不鲜 暑期,不断曝出大学生陷入传销组织的事件,先是23岁大学生李文星之死让“传销”引发公众关注,后是湖南一名大学生被学校同学以打暑假工为由骗至湖北深陷传销,并最终溺亡。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吴景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利用虚假招聘从事传销已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新手段。“传销条例制定时没有出现利用网络招聘方式来笼络传销成员,被钻了空子,是法律的空白。方式发生变化,相应的制度没有跟上。现在通过招聘的方式搞传销非常猖獗,受害者越来越多。” 四部门发文开展专项整治 8月14日晚,教育部通过官方微信公号“微言教育”对外发文,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四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针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重点排查网络招聘平台 根据通知,四部门将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同时,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按照整治工作安排,第一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力度,防范传销,协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提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求职人群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能力。人社部门要严格规范招聘企业的经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增强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针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重点排查网络招聘平台 根据通知,四部门将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同时,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按照整治工作安排,第一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力度,防范传销,协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提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求职人群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能力。人社部门要严格规范招聘企业的经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增强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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