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提出大麻行业的加密收益应纳税的改革建议
9月28日消息,美国国税局局长De Lon Harris表示,由于美国国税局将加密货币视为财产,因此大麻行业的加密收益应纳税。美国国税局(U.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继续提出新的税收改革建议,以监管美国的加密投资,最新的通知规定了大麻行业的税收义务。该通知由美国国税局局长De Lon Harris签署,反映了美国联邦机构的优先事项,以确保种植、分销和销售大麻的当地企业遵守加密货币税。 此外,美国国税局局长建议大麻企业与信誉良好的交易所合作,将加密货币转换为美元。美国国税局尚未要求企业明确报告高价值的加密交易。(Cointelegr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