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央行定调: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成洗钱犯罪新手段
世链财经报道,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6个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陈某枝洗钱案"准确认定利用虚拟货币跨境兑换,将犯罪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者财产,是洗钱犯罪新手段。 据悉,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陈某波开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发行虚拟币,通过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充值、交易,虚构交易数据并限制大额提币、谎称黑客盗币等方式掩盖资金缺口,拖延甚至拒绝投资者提现。陈某枝以银行转账、兑换比特币等方式帮助陈某波向境外转移集资诈骗款,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