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Ex高级分析师岩松:比特币并不具备传统意义的避险属性
在比特币市场,我们曾多次看到其在一段时间内追随某种成熟资产走势而动的特征,比如追随黄金,或追随人民币汇率。
在比特币市场,我们曾多次看到其在一段时间内追随某种成熟资产走势而动的特征,比如追随黄金,或追随人民币汇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开源证券赵伟团队开宗明义表示,比特币暂时还无法取代黄金,成为避险之王。赵伟团队表示,比特币目前并不具备避险属性,价格走势与主流央行政策宽松力度密切相关。
富时罗素表示,Coinbase不具备快速纳入富时罗素全球股票指数系列(GEIS)的资格。(金十)
欧洲中央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表示,比特币不具备货币的基本属性。(public finance focus)
3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当心》。文章表示,比特币并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对于比特币的性质,中国监管部门有过清晰论断。2013年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过,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居民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将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商品或理财产品,需要高度关注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为监管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比特币的价格走势。此外,有关方面也提醒投资者,要防范一些不法分子借比特币行骗或非法集资,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此前消息,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本案主审法官刘江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3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并未对比特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亦并未禁止比特币的持有。《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更提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比特币具备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通知》等文件否定了包括此类“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的法律地位,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刘江提醒,投资者应理性投资,合理控制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人民法院报)
金色财经报道,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受政策影响刺激,二级市场股价确实出现了上涨趋势,但上涨的背后,投资者要理性看待。沈萌认为,上市公司涉及区块链有4种类型:第一种是原来是做系统集成的公司,现在去承接一些区块链的项目,也就是把别人的技术或者开发源代码的软件,拿来满足客户需要。这种只能说是新的系统集成服务,跟区块链本身没有形成一种完整的应用模式。第二种则是利用区块链来改善自身业务流程,但这并不会形成新的业务,只会在改善成本结构理顺流程时提供支持,不会形成业务收益。第三种属于真正开发区块链底层技术的,这一部分短期之内不会有成果出来,国内目前在区块链人才、技术方面还是有限的,因此短时间内难以形成收入,第四种就是完全蹭热点的企业。在沈萌看来,对区块链这一专业技术领域,目前很多上市公司不具备这样的研发实力,市场也没有太多成熟的团队让上市公司吸纳进来,上市公司很多时候选择用区块链来包装自己的业务。
沪指高开0.12%,深成指高开0.2%,创业板指高开0.2%。盘面上看,轿车、银行、化工等板块领涨。结构性复苏下资源品行情大概率走强分解,全球消费、供应边沿削减
9月9日,EOS上的挖矿项目EMD(翡翠)爆出大雷,创始人跑路。消息曝光后,不少参与项目的投资者开始向项目方以发送小额交易的方式发送维权信息,有些留言看着让人非
针对本次极端行情,TokenInsight 首席分析师 Johnson对金色财经表示:整个市场在极端行情是一个非常不理性的市场,负面的极端行情的出现对业内某些市场参与者会有比较大的打击。但是我们认为这次的非理性大跌长期来看对整个市场是健康的,因为早期由于减半等预期,市场把这些信息点炒作得过于火热,导致大家对市场过于乐观。 \n对于目前投资者的建议,TokenInsight 首席分析师 Johnson分享了4点:1:别人贪婪我恐惧,别人恐惧我贪婪。2:全球金融市场也出现大的变动,从数据来讲我认为比特币现在还不具备避险资产的属性,但本次行情可以检测比特币是否具有一定避险能力 3:这是一个全球化的世界,要多分析各种市场,不单单是数字资产市场。4:长期来看我们仍然看好数字资产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