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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泱泱大千世界 NFT何许物也?

摘要:简言之,NFT将数字艺术作品和其他收藏品转换为一种易于在区块链上交易的独一无二的可验证资产。与比特币、以太币等其他货币不同,NFT是独一无二的,每个NFT都有不同的属性、价格,不可互换。这样一来NFT就在原本无限可用的资产中创造了稀缺性,甚至可以作为数字资产的独特所有权证书。

作者:宋洋

来源:https://image.so.com/i?q=NFT&src=srp

导读:

今年3月11日,数字艺术家Beeple耗费5000多天以NFT形式创作而成的巨型纯数码艺术品《每一天:前5000天》以6934.6万美元的价格在佳士得网上拍卖成功,不仅树立了艺术作品交易新的里程碑,也使小众的NFT逐渐显山露水。形式的新突破为艺术领域带来活力和生机的同时给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那么NFT究竟为何方神圣呢?作为艺术品的新形式,其所有权归属和普通艺术品有何不同呢?NFT作品会引发哪些与自身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呢?

一、试问NFT为何物?

NFT(non-fungibleTokens),翻译为非同质化代币,使用区块链技术,NFT可以“铸造”以记录基础物理或数字资产的数字所有权,并构成唯一的真实性证书。NFT技术通常用于购买和销售数字艺术品,可以采取GIF、推文、虚拟交易卡、实物图像、视频游戏皮肤、虚拟房地产等形式。简言之,NFT将数字艺术作品和其他收藏品转换为一种易于在区块链上交易的独一无二的可验证资产。与比特币、以太币等其他货币不同,NFT是独一无二的,每个NFT都有不同的属性、价格,不可互换。这样一来NFT就在原本无限可用的资产中创造了稀缺性,甚至可以作为数字资产的独特所有权证书。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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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家名为DapperLabs的公司开创名为《加密猫》(CryptoKitties)的区块链游戏,并以独特数字猫卡通的形式销售NFT。这些形色各异的小猫咪可以被玩家收集、购买甚至以数万美元的价格出售。当时这款游戏的玩家络绎不绝,甚至一度造成以太坊区块链的拥堵。从此之后,NFT的概念迅速蹿红。2021年,NFT热潮再度掀起,NFT的销售范围包括几乎所有可以作为数字文件获得的东西。例如,乐队KingsofLeon推出了他们新专辑的NFT版本;街头艺术家Banksy的一幅原创实体作品被烧毁,从而使得该作品的形式转变为NFT,因其独一无二的特性而身价倍增;Twitter创始人JackDorsey的第一条推特也作为NFT出售,竞拍价格超过200万美元;NBA开始出售NFT形式的篮球集锦;某知名运动品牌也开始尝试NFT,使用代币来解锁新的数字产品、分销模式和货币化策略。

NFT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场关于拥有数字财产的意义以及NFT所有权、相关知识产权的争论。NFT没有固有的价值,是一个充满许多未知风险的新的投机性市场,甚至有可能使投资者覆水难收。下面作者就NFT作品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二、NFT物属何人?

对于实体艺术品来说,交易过程中,艺术品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非常明晰:通常都是伴随着交付行为发生艺术品所有权的转移;交易双方也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第六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订立买卖合同,具体约定所有权归属和变动的情形,比如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属于出卖人。但NFT所有权的确权稍显复杂,即使通常推定NFT持有人为该艺术品的所有人。

作为收藏品,NFT代表着对数字资产的独特所有权证书。首先,NFT购买者将从创作艺术家那里获得NFT的以太坊地址私钥(对加密方式的破解,只有个人拥有),从而享有对NFT的控制权和特定使用权。但使用权的权限范围可能受到来自艺术家的限制,这可能包括对其出现的场所的限制,或者使用方式的限制。例如,NBA发行的NFT的购买者被称为"Moments",他们不享有他们购买的NFT的编辑权,也不能以仇恨或攻击性的方式展示它。在出售NFT的情况下,艺术家也可以有选择地保留作品的编辑权、复制权,还可以选择保留作品的版权;艺术家甚至有可能通过NFT的转售赚取超出原始销售金额的分成。

此外,拥有某个NFT的所有权不一定能代表对整个作品享有所有权。例如,YouTube的up主LoganPaul将一个视频流进行货币化,他在视频流中创建诸多亮点视频片段和每个视频片段的NFT,并分别出售这些NFT。此时,每个NFT的所有权实为特定视频片段的有效所有权,而不是对整个视频流的所有权。

还有一个关于作品可复制性的问题,艺术家可能创建不止一个NFT,他们可以同时铸造多个独特的NFT向市场销售。这就意味着这些NFT制品都可以轻易地被通过合法甚至非法的方式复制,那么为什么购买者还要乐此不疲地去花费重金拥有NFT呢?这要从NFT的交易平台——区块链说起。NFT的基础技术提供了一种对抗互联网无休止复制能力的方法,可以保证作品的独特性和安全性。一方面,区块链平台会记录BTC、NFT等代币的销售情况,这有助于维持数字货币交易的秩序。因为每个NFT的以太坊地址都是独特的,交易日志非常清晰地记载了NFT的交易时间和交易流向,且无法被人通过技术手段改动,如此即使市面上存在多个相同的NFT,也能保证NFT艺术品的溯源与确权。如此一来交易记录就成为特定所有者享有NFT所有权的证据。比如,想要区分两个看起来非常类似的NFT作品何者为真,以太坊上是否留有存证是辨别真伪的关键;如果两个作品都在区块链上进行了存证,那么存证时间在前的则被证明是该NFT最早的拥有者。此外,由于区块链的加密性质,任何试图改变一个区块链的行为都会被私钥所有者发现,这最终保证了区块链的安全。

三、NFT于知识产权领域内的法律问题探究

1.NFT形式的艺术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吗?

修改之后的《著作权法》第3条扩充了作品的范围,使得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均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NFT作品符合该条法规中作品的特征:实体艺术品为原版作品,是艺术家融入自己艺术灵感的思想表达和智力成果,转变为NFT作品后依旧保留原版作品的内容,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并且NFT作品形式新颖,借助区块链技术对原版实体作品进行形式转化,可以进行复制,便于保存、展示、交易和传播。例如,为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3月14日,美国华纳兄弟子公司、出版商DC 漫画公司(DCComics)法律事务高级副总裁JayKogan发出信函,表明DC公司有意进军NFT领域,强调艺术家们在使用该公司漫画角色相关元素时,应当先与公司联系并取得授权。强调任何使用、出售、拍卖带有DC知识产权的数字图像的行为,无论是否以NFT的形式,都是违反公司政策和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公司将予以追究。

2.他人转换已有艺术品为NFT形式,须获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艺术家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复制权,如果艺术家以外的人把原作品转换成NFT作品,须获得本人的许可。根据《著作权法》第9条,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可以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1989年的美国《版权法》也作如下规定:作品的版权不仅保护作品生产的原始媒体,而且保护作品的任何一种媒体,保护作品不受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复制。因此,不论是从平面的画作变换成三维的雕塑,还是从实体艺术品变换成区块链上以NFT形式展现的艺术品,只要其他人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处分、收益等,均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这是法律赋予原权利人的人身性权利。

3.NFT作品具体受何种知识产权规制?

疫情防控下,国内外众多美术馆纷纷通过线上展览、虚拟化数字展厅等方式应对疫情给艺术行业带来的冲击,形成“线下闭馆,线上开花”的态势。相比线下传统展览,线上展览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观众可以随时随地在线观展。展览可承载的作品容量更大,形式也更多样化,使得作品的传播范围更广,办展效果最大化。例如2020年微博热门话题#云游博物馆#阅读量高达2.1亿,讨论量达3.9万。淘宝直播“云春游”活动,直播当天更是有近1000万人涌入,相当于法国卢浮宫近一年的客流量。由此可见,内容、形式与传播渠道的新突破为艺术领域带来活力和生机,给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线上展览NFT作品的行为是通过展览权予以规制还是会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实践中对该问题存在不少争议,短时间内也无法盖棺定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之规定,展览权属于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之一,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也称公开展览权,注重体现“公开性”,即面向不特定地社会公众。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展览权的规则范围能否延伸至线上展览。NFT作品一般由艺术家通过OpenSea(当前最大的加密收藏品交易平台)等平台同购买者完成交易,以太坊的虚拟空间Cryptovoxels为该类作品提供展示空间,购买者往往通过链接进入指定艺术展厅。因此NFT作品的特性不符合展览权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中侵犯展览权的一般案件类型可知,如果展览活动和互联网关系密切,则会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制的范畴,那么能否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对NFT作品加以规制呢?

通常情况下,网络传播行为可以分为“交互式”传播和“非交互式”传播。前者是指用户可以随意选择作品的内容、获取作品的时间和地点。不同于国际条约惯常规定,我国《著作权法》就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规范的对象限定于“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后者则为用户不能随意选择获取作品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而只能在传播者预先安排的特定时间获取特定的作品内容。而NFT作品加密性极高,通过特定的平台和链接才能进入观看、购买,无法使公众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即不满足接收方式“交互式”的要素,因此游离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则范围之外。但在比较法视野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8条规定的“向公众传播权”规范的行为并非仅限于“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而是包括交互式、非交互式和其他任何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传播作品的行为。其调整范围要比我国更广泛,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无法可依的法律漏洞。因此,版权条约的签订国可以通过该条规制诸如NFT作品出现的权属争议问题。

综上,从我国《著作权法》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范围和当前司法实践考量,现阶段仍然不能准确回答对于NFT作品的权利规制问题,此问题似成涸辙枯鱼。由此可见艺术品新形式的发展确实会给传统著作权法带来诸多挑战和冲击,该问题也期待更多的来自法律界人士的回音。

4.NFT为追续权的实现提供便捷通道

追续权(RightofPursuit),也称延续权,是艺术家及其继承人就其艺术品原件的再次销售获取一定比例收益的权利,是立法者为艺术家提供的通过市场手段获得回报的一种机制。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为艺术品市场发展的需要,较早承认了追续权制度。此后,在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推动下,《伯尔尼公约》1948年的布鲁塞尔文本也规定了该项权利。1978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转售提成法》也规定了追续权制度并对适用条件作出相应限制,美国法院的判例也不乏对其一定程度的发掘。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二、三稿虽搭建了追续权的制度框架,但是出于综合考量,2020年新修改的《著作权法》仍未引入追续权的制度,并且我国明令禁止BTC、NFT等非同质化代币的交易。因此以下讨论仅从理论角度分析,不具有实践意义。

NFT作品交易中,艺术家可以在第一次销售的时候设置规则,便于从NFT艺术品之后的转售中赚取超出原始销售的分成。在域外市场,NFT技术可以实现溯源存证,NFT艺术品交易、流转的时间和去向都能留有记录,方便艺术家获得其作品再交易的部分收益。从某种意义上,NFT技术为追续权的实现提供更方便的通道。

作者点评:

NFT将数字艺术作品和其他收藏品转换为一种易于在区块链上交易的独一无二的可验证资产。作为一种新形式,NFT为艺术领域带来活力和生机的同时也给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全新的冲击与挑战:NFT技术便于溯源和存证,有利于所有权的证明和追续权的实现(仅域外领域),通常推定NFT持有人为该艺术品的所有人,且交易双方可以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NFT作品包含着作者独特的智力成果,受著作权法保护。他人转换已有艺术品为NFT形式,须获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但现阶段仍然不能准确回答对于NFT作品的权利规制问题,这些也留待今后逐渐完善的法规和司法实践加以解决。


来源:娱乐法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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