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在利用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实施犯罪
摘要:区块链违法么今天下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全面盘点了2019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772件3065人,批准逮捕2605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063件4228人,案件共涉及7类31个罪名,
今天下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全面盘点了2019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772件3065人,批准逮捕2605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063件4228人,案件共涉及7类31个罪名,包括金融诈骗类犯罪460件738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1489件3108人,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类犯罪6件19人,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80件320人,金融从业人员犯罪28件43人。
检察官介绍,2019年金融犯罪呈现出传统罪名和新罪名案件并发,案件类型多样化的情况。
以骗保案件为例,检察机关发现,该类型犯罪团伙化特征明显。在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59件保险诈骗案中,55件与车险相关,其中37起人身伤害类骗保案件,全部与“人伤黄牛”有关。目前,“人伤黄牛”骗保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从寻找潜在客户、伪造相关证据到提起恶意诉讼,各环节甚至有部分专业人士参与。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时下火热的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实施犯罪行为。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七部委就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融资主体向投资者筹集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犯罪分子发明‘通宝币’‘中宝币’‘比特币套利基金产品’等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以此为幌子骗取投资人的投资款。还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实施洗钱行为。”检察官提醒,“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虽具有财产属性,但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融资主体的宣传。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
来源: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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