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开展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有序推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应用
2022年3月2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广州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有序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业务场景的应用试点,试点项目可转常规化运营。
《通知》指出,试点目标为探索建立统筹协调、科学有效的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监管体制机制,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稳妥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各个业务领域的应用实施,促进形成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良性生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试点将以依法合规、有序创新和风险可控为原则。将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参与试点的业务场景应由持牌机构提供;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不得为追求技术便利突破现行监管规定。将侧重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资本市场各类业务的科技赋能。
《通知》显示,试点工作将主要接受市场核心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基金托管机构和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进行试点申请。试点项目在经过申报遴选和项目监督流程后,如达到预期效果且未发现明显风险隐患的,可转常规化运营;未能通过评估的,做好业务和技术优化改进;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按要求进行整改或退出试点。
《通知》提供了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辅导机制三套配套机制推动试点工作。其中,激励机制包括试点项目将纳入“广州市数字金融创新案例库”,根据广州金融科技发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补贴。对试点机构设立信息科技子公司或者相关专业机构等情形予以支持。对于试点项目正式转常规运营的,通过社会公示、行业通报、纳入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评奖范围等方式做好试点经验的推广和鼓励工作。
容错机制指创新试点项目在试点期间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未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或者对投资者损失作出合理补偿,未对证券期货市场平稳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从轻或免除对试点机构的处罚措施。
辅导机制则面向注册在广州、符合条件的三类科技企业机构,暂未找到试点机构联合申报的,可自愿申请参加试点辅导,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理解,增强安全合规管理能力。试点辅导不作为试点申请的前置条件,试点辅导期内不实际运行证券期货业务活动。
《通知》显示,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将常态化开展,首批项目遴选征集日期为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对于未能纳入当期批次遴选的项目,可纳入后续批次遴选。
出品:南都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 徐劲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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