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惠阳打掉一 以“天津天狮”为幌子的涉黑传销组织
摘要:以“天津天狮”非法传销组织为幌子,通过QQ、微信等方式骗人来到惠州,对被害人实施一系列的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行为,非法占有被害人
以“天津天狮”非法传销组织为幌子,通过QQ、微信等方式骗人来到惠州,对被害人实施一系列的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行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日前,该组织14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杨某在福建加入以“天津天狮”为称号的非法传销组织。2015年下半年,杨某等人来到惠州惠阳区,继续以“天津天狮”非法传销组织为幌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以杨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何某、雷某、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尹某、宋某、严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指控,该组织成员分工合作,通过QQ、微信等聊天方式,骗多名被害人来到惠阳,对被害人实施一系列的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行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并将违法所得用于支持该组织,在惠阳当地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检察机关指控14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罪。此案将择期宣判。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杨某在福建加入以“天津天狮”为称号的非法传销组织。2015年下半年,杨某等人来到惠州惠阳区,继续以“天津天狮”非法传销组织为幌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以杨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何某、雷某、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尹某、宋某、严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指控,该组织成员分工合作,通过QQ、微信等聊天方式,骗多名被害人来到惠阳,对被害人实施一系列的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行为,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并将违法所得用于支持该组织,在惠阳当地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检察机关指控14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罪。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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