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Web3.0 > 销售华莱健黑茶实为传销活动 福建有14人获刑啦
币圈观察  

销售华莱健黑茶实为传销活动 福建有14人获刑啦

摘要:2018年底,福建省长汀县公安局破获一起。8月28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以销售华莱健黑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的二审刑事判决书。?网络图鹰鉴在该判决

2018年底,福建省长汀县公安局破获一起。8月28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以销售华莱健黑茶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的二审刑事判决书。

 

?

网络图

 

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林某某、丘某某等16名被告人以所谓的安化黑茶体验馆为窝点,依托电子商务购物平台,以“超级十万奖金”等返利计奖制度为诱饵,进行可以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诱使发展对象购买黑茶,并鼓动积极发展下线会员,以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

 

判决书上显示:经审理查明,2015年初,林某某经巫某煌介绍,在电子商务购物平台购买了售价为19920元,由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莱健”黑茶,并在该网站上注册成为传销队伍“虎狼之师福建小红帽团队”中的黑茶销售代理会员,取得推荐他人购茶入会进而开展传销活动的资格。

 

此后,林某某按照所谓“互助分销”模式,在其位于长汀县的自营茶叶店内发展会员、推广黑茶。

 

2017年8月,为适应传销队伍的不断扩大和更好地推广安化黑茶,由林某某提议和邀集,经与其所属团队的下线人员即被告人丘某某、张某某、肖某某、张某某、涂某某、董某某、陈某某、梁某某、刘某某、肖某、赖某某、赖某、郭某某等人,以及属于“龙岩团队”的被告人谢某某商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长汀县香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香泉公司),每股出资1.5万元,其中林某某出资2股,其他14人每人出资1股。

 

同年9月27日,香泉公司在长汀县大同镇西河服饰四楼,以“华莱健安化黑茶体验馆”的名义挂牌开业。体验馆开业后,林某某等16名被告人以该体验馆为窝点,分工配合、排班管理,依托电子商务购物平台,采取免费品鉴、聊天分享、培训讲座和组织到华莱公司生产基地参观考察、举办“十万得主”感恩答谢招待会等手段,宣称黑茶有降“三高”、祛痛风等功效。

 

同时,还以“超级十万奖金模式”等返利计奖制度为诱饵,鼓吹“一次投资19920元,终身任务就是完成两份推广、两份带动”等快速致富前景,集中引诱和发展社会群众成为传销安化黑茶的会员,同步开展发展下线、培训授课、代办汇款、兑换电子币以及集中收发物流等传销活动。

 

2018年9月4日上午,长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汀县市监局)接群众实名举报后,对位于大同镇西河服饰4楼的“华莱健安化黑茶体验馆”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场所内悬挂有“中国第一茶,天尖茶是昔日的皇室贡品,当今世人的珍品”“安化千两茶工艺被批准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产品广告,并查宣传材料、电脑主机、安化黑茶等涉案物品。

 

同年9月11日,长汀县市监局以香泉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长汀县公安局查处。次日,长汀县公安局据线报对该传销窝点进行打击查处,当场抓获林某某、谢某某、涂某某、董某某、范某某及其他部分参与传销活动者。随后,警方先后将其余各被告人抓获归案。

 

长汀县人民法院认为,上述16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推销“华莱健”安化黑茶的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为名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指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为上下线顺序,组成返利计奖的关系层级,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悔罪表现,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林某某、丘某某等14名被告人3年到缓刑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金;免予郭某某、赖某某处罚。

 

宣判后,林某某、丘某某、肖某某、张某某、谢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各上诉人2年7个月到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到11万元。[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
世链财经作为开放的信息发布平台,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世链财经无关。如文章、图片、音频或视频出现侵权、违规及其他不当言论,请提供相关材料,发送到:2785592653@qq.com。
风险提示:本站所提供的资讯不代表任何投资暗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世链粉丝群:提供最新热点新闻,空投糖果、红包等福利,微信:juu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