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digifinex:《2020加密货币法案》解读:加密货币监管模式新思路
摘要:作者:罗滔,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首席合规顾问,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service@gbcuf.com加密货币的快速发展和监管的滞后性让市场乱象不可避免,加密货币性质和种类的不确定性一直阻碍着监
作者:罗滔,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首席合规顾问,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service@gbcuf.com
加密货币的快速发展和监管的滞后性让市场乱象不可避免,加密货币性质和种类的不确定性一直阻碍着监管规则的确立,随着各国在监管政策上的不断探索,这一问题找到了新的解决思路。
2020年3月9日,美国国会议员保罗·戈萨先生Paul Gosar (亚利桑那州共和党人)向众议院秘密提交了《2020加密货币法案》(Cryptocurrency Act of 2020),该法案将加密货币创新性地分为“加密商品”、“加密货币”、“加密证券”,并为其分别指定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金融犯罪执行网络(FinCEN)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既保证了电子数字资产监管责任的明确化,同时也为各国加密货币监管的政策制定提供了新思路。
保罗·戈萨先生Paul Gosar的立法助理Stechschulte称:
"该法案不仅要为美国的加密资产提供明确性,而且要使其具有合法性。"
事实上这并不是《2020加密货币法案》的第一次亮相,2019年12月该法案的原始版本就已被泄露出来,在此之后Gosar团队一直在为法案的更新与完善作出努力,力图为加密货币带来“监管透明度”。提交版本在原有基础上对一些概念做出了更新。
一、《2020加密货币法案》概览
1)将数字资产分为三类:加密货币(Cryto-currency):基于区块链的“美国货币或合成衍生品的表现形式“加密商品(Cryto-commodity):基于区块链的“具有完全或很大部分同质化的经济商品或服务”加密证券(Cryto-security):基于区块链的“债务、股权和衍生工具”2)将美国三个监管机构确定为“主要联邦数字资产监管机构”:财政部长(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通过金融犯罪执行网络(FinCEN)和货币监理署(OCC)采取行动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图片来源于SY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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