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美酷Mike众创”以原始股为噱头大肆传销 旗下公司法人及骨干获刑
2019年6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破获“国酷集团”特大网络传销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昌强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对“国酷集团”旗下的美酷竞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酷竞创公司)法人以及骨干人员进行了宣判。
鹰鉴了解到,2012年2月2日,李昌强等人在四川注册成都市注册成立了四川美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酷集团)。李昌强等人以国酷集团为运营主体,下设省市县分公司、五大部门、六大板块。
国酷集团以股权交易名义,以“投资原始股,两年回报36万”为噱头,吸引投资者参与,采用收取700至35000元不等金额获得成为会员的资格,同时要求会员发展下线,获得推荐奖励(权益份额),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务。
2018年8月,被告人吴某、王某邀约他人一起租用了位于成都市双流区的商铺作为办公地点,成立成都美酷竞创科技有限公司,由被告人吴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某负责公司的宣传、培训,并组织他人在微信上推广国酷集团推出的“Mike众创”公众号。
被告人吴某、王某采用收取700至35000元不等金额获得成为会员的资格,同时要求会员发展下线,获得推荐奖励,并将推荐奖励(权益份额)通过提现折换成人民币后获利。
2019年6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该局正在侦办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昌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昌强等涉案骨干成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日,被告人吴某、王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截止国酷集团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被告人吴某发展下线人数为168人;被告人王某发展下线人数为5274人。
2019年11月11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后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12月20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吴某、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十个月和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八千元与一万元。[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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